辽宁科技大学高温原位热分析仪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23-10-20 点击数:
(招标编号:LNKDCG202303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科技大学高温原位热分析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30000 元,招标人为辽宁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科技大学高温原位热分析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科技大学高温原位热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科技大学高温原位热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
D09 号楼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
D09 号楼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科技大学
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高温原位热分析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高温原位热分析仪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30000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辽宁科技大学高温原位热分析仪采购项目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第一款中第五、七项情形,具体情形如下:
第五项: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
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第七项: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
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可持冶金技术研究所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 17 号附 60 号
(三)、公示期限
2023 年 10 月 20 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朱晓雷、姜雨、周文冬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科技大学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 185—1 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0412-5928125
电子邮件:lnldgl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 D09 号楼 413 室 联 系 人: 李云耕
电 话: 024-82650588
电子邮件: lnldgl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