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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10计划app破解版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3〕1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pk10计划app破解版印发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和《辽宁科技大学pk10计划app破解版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教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pk10计划app破解版发布2020-2021年和2021-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辽教通〔2022〕289号)要求,结合2022年12月28日学校第三届126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以评估整改为抓手,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学校全部在招本科专业。

二、整改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1月4日)

学校召开专业评估整改工作动员会议,部署传达工作要求。各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本科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其他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和相关骨干教师等,全面负责本单位本科专业评估整改及专业建设工作,并召开会议部署本单位专业评估整改工作。

(二)问题排查(2023年1月5日-1月10日)

各单位应组织各专业(系)召开评估整改专项会议,对标辽宁省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逐项排查专业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责任明确到人,敲定完成整改的时间节点,并填写《评估指标体系排查及整改计划情况表》,经单位本科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报送给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三)数据汇总(2023年1月11日-1月14日)

教务处汇总各单位所排查的专业整改情况,梳理各专业整改目标并将其中定量指标进行统计归档,按完成时间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中;整改目标中需要职能部门给予支持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后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四)全校研讨(2023年1月15日)

教务处组织召开“协同联动、共促提升”专业建设研讨会,由各学院汇报专业整改思路,并与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工作支持需求,以短板整改为契机,优化建设资源配置,集中优势力量支撑专业整改与建设,全面提升本科专业建设能力与质量。

(五)撰写报告(2023年1月16日-2月24日)

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撰写专业整改报告,其中专任教师不达标的专业,要在整改方案中单列整改措施,并在2023年7月前补齐专任教师缺口;各职能部门结合各单位专业建设需求情况,并根据研讨会交流意见,出台相应配套支持政策,配合各单位完成整改目标。专业整改报告要经单位本科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三、整改要求

1、各单位应对专业评估整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全面排查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做到限期销项,保证整改工作见真招、得实效。

2、各单位要以本次整改工作为契机,依托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紧扣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做好专业建设与规划,做实“调、停、转、增”,并以“一流本科专业”为建设目标,充分考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对专业的有关要求,全面系统梳理各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团队、教研组织、课程教材、实习实训、教学改革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制定实施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3、各单位在逐项排查专业建设缺口过程中,要遵循“应定量尽定量”的原则。各项整改目标能够通过定量表述的,一定要明确整改定量目标,对仅能够定性表述的整改目标应给予相应说明。所有整改目标均要求落实到人,涉及到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或提供帮助的要写明诉求。目标整改完成时间节点的设置要科学合理,属于短期问题的,应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属于长期问题的,要科学规划,创造条件,分期进行,确保各专业整改工作高效有序。

4、各单位要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以及参与过省级专业评估工作的专家资源,充分借鉴他们在专业建设和评估工作中的经验,发挥他们在该领域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有效促进专业整改及建设工作。

5、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将专业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等工作的核心考察内容,要把专业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专业(系)负责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6、各单位务必按照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kdjxjsk5928195@ustl.edu.cn,纸质签字版待开学后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办公室(明睿楼215办公室)。


联系人:韩燕妮        联系电话:18841234718

        

  特此通知。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