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照《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对2021年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1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23项)(附件1)
2.2021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45项)。(附件1)
(注:与2020年校级教改为同一项目的,本次不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如校级结题通过验收,即视为中期“合格”,如校级结题未通过验收,再补交中期检查报告)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内容应包含成果对教师自身教学能力提高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报《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以“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最终给出“合格”/“不合格”结论及后期建设意见,并报学校审定。
四、材料提交
2022年12月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PDF文件,发送至邮箱:kdjxjsk5928195@ustl.edu.cn。
五、其他说明
1.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责成相关学院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进行整改。
2.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撤销申请。
联系人:张蓉 韩燕妮
联系电话:5928195
特此通知。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